释义 |
法律分析: 1. 申请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登记申请表 3. 申请人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4. 渔池产权证复印件 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6. 工作人员依法审查 7. 工作人员现场踏差 8. 区农林局审核 9. 制发许可,颁发证照。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下简称《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所称驯养繁殖,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实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 (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批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二)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三)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