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上户口的方式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生子女,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出生证明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一、小孩上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如果是计划外出生的,应持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集体户口本或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户口本; 5、其他相关材料。 二、户口登记簿的发放规定如下: 1、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2、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3、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总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小孩上户口需要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集体户口本或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家庭户口本,如果是计划外出生的,应持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