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②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③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本人前12个月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1-2级的残疾人或3-4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①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和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②持有1-4级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和持有1-4级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