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住房补贴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市的住房补贴分为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实物配置就是给补贴对象分配实际的物品进行补贴,比如产权赠与,而货币补贴则又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并且深圳的补贴是主要针对人才的补贴,比如安居办法中规定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且对人才具有多种要求,年龄限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本人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个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满足以上条件方可享受补贴。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七条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第八条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 申请人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租金(以下简称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各类人才已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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