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住房补贴条件 (一)拥有本地正式城镇户口,在本县生活; (二)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 租赁住房补贴流程 一、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所在单位(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2、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承租证明; 3、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4、身份和户籍证明; 5、财产状况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流程 轮候到位可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区住房保障机构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租赁住房,并将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付租赁住房补贴。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35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