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进行民事诉讼呢? |
释义 | 1、不是告什么罪,民事诉讼不涉及犯罪。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 2、精神损失可以提,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有“精神损失”,而且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失” 3、法条是最直接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条可以看看 4、你的流程大致正确。准确的是:起诉——受理——答辩——证据交换——质证——辩论——宣判 5、立案需要准备诉状,证据,并缴纳诉讼费后才能正式由法院受理 6、调解贯穿于整个一审过程当中,只要在宣判前都能调解 7、网上有很多,到百度搜索“民事诉状”等词语就有很多 8、不能电话辩论,应当出庭。否则法院视你不出庭,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可以进行口头起诉吗? 口头起诉是原告以口述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的经法官同意可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法院民事诉讼一般要多长时间呢?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一般3个月或者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后能否再进行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之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在民事诉讼后提起再进行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就同样的事由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 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中,除了对被告人加以刑事处罚,受害者及其代理人,还可以要求法院一并判决被告人赔偿相应的误工费、伙食费等损失。 但是,刑事附带民事损失相对于普通的民事损失,赔偿项目较少,一般只能主张实际的物质损失,而精神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呢,如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提起民事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做好以下准备事项: (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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