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 2、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 3、归纳从新亦从真。 二、民事诉讼请求 1、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效果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我国民诉法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一般认为,这里的诉讼请求指的是当事人所欲达到的具体法律上的效果。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应是: (1)在质的方面,必须具体明确请求给付什么、请求确认什么或请求形成什么; (2)在量的方面,必须具体明确请求多少,比如应明确请求或付金钱或种类物的具体数量。 2、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可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当事人争执的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的法律关系。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都必须具有的,它作为当事人争执的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诉讼标的发挥着其民事诉讼之核心作用,对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的产生重大意义,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核心理论问题之一,诉讼标的理论从一开始就肩负了一项重要的历史使命,即要圆满地解决诉的合并与变更,重复起诉的禁止,法院的审判对象、当事人争执点的确定,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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