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生证能补办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