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一场官司要收哪些费用 |
释义 |
法律主观: 打一场官司要花多少钱 打一场官司要花多少钱需要根据诉讼标的进行计算。 诉讼费 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 法院 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 离婚 、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 合同纠纷 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 诉讼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劳动争议 案件每件10元 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 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右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仲裁 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 公证 机关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其他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 法律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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