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疾病进行分类,轻微疾病通常不被保险公司承认为理赔对象。但是,保险公司认定疾病是否为轻微疾病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认定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认定保险事故,并及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认定的疾病分类不合理的,可以书面申请重新认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被保险人不服保险公司的认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疾病分类与代码》(GB 27921-2015):除颤疾病的分类标准为二级分类,不属于轻微疾病。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公司认定疾病是否为轻微疾病应当依据严格的分类标准,不得随意划分。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认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