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的常识】关于厂房租赁合同书的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 出租厂房用途: 。 出租厂房间数: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 出租厂房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承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人民币 元。 2、租金按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 元正。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