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要盖章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盖章的,但是需要双方签字。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生效有两个条件,一是双方签字,二是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那么盖章行为本身是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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