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有结婚证复印件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有效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提供另一本结婚证办理;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可以提供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办理。复印件不可以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 1、复印件不可以办理离婚。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手续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结婚证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离婚手续的进行需要对婚姻关系进行确认和解除。因此,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是确保离婚手续合法有效的必要步骤。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可以选择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复印件必须是经过公证或者由相关部门认可的复印件。在提交复印件时,双方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离婚手续的延误或无效。 需要提醒的是,具体的离婚手续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离婚手续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结婚证是离婚手续的必要材料之一,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确保复印件真实有效。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当事人如遗失结婚证,可提供书面声明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然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手续合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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