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队政治处、纪委进行电话举报; 2、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门也是可以举报的; 3、向96119电话举报(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违法行为); 4、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的互联网上的办事直通车栏目的举报投诉栏进行网络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