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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条件
释义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A4纸打印开票信息内容,开票信息内容为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两份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采用PDF格式上传。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综上所诉,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首先要有单位的名称,纳税识别号码,单位的地址电话号,银行名称及账号,缺一不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码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塌模答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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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