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食道癌先天性不赔的规定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适用。保险公司所采用的赔偿标准与其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有关。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2. 《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告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3. 《保险合同法》第十九条:保险人不得免除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的由于合同约定保险责任引起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4. 《保险合同法》第二十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准。保险合同的条款如有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和诚信原则解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在合同订立前、订立时或者履行过程中,依照本法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进行说明的,当事人应当如实说明。 总结: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其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来制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食道癌先天性不赔,保险公司便有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赔,则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