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 坚持紧扣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为依据,体现了中央要求。 二是 坚持党委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党委研究讨论主要聚焦事关企业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廉洁关。 三是 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融合。党委前置研究不等于前置决定,要切实维护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形成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 四是 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遵从企业章程等规定,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五是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企业行业、规模等实际,对企业党委需前置研究事项提出共性要求的同时,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需前置研究重大事项的范围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