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婚登记不需要拿两次的离婚证,只需要出示第二次的离婚证即可。男女双方再婚时只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再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再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一、去民政局打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打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当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后男女提交的结婚材料后,认为二人满足法定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二、二婚拿结婚证需要什么流程 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2、受理,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结婚双方提供的材料; 4、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 三、再婚怎么办理结婚证? 再婚结婚证的办理手续:男女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此之外还需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再婚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查,认为双方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双方的婚姻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