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标准 |
释义 | 构成非法行医的情形有: 1、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 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按《职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包括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也视为医务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如果独立从事临床诊断活动,发生了人身事故,构成医疗损害责任,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是可以构成法律规定的医务人员,成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而关于护士是否可以成为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只有经注册登记的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造成病人人身损害,才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 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 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就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实施医疗损害行为的是医务人员,但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医疗机构。而且只有医疗机构在自己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于有过失的医务人员才能对其行使追偿权。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申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新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三、推拿按摩属于非法行医吗 推拿按摩是属于非法行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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