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可以延长假期吗 |
释义 | 女职工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延长。哺乳假有两种,一种是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另一种是经女职工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在家休的假期,一般为6个月。 哺乳期的工资发放标准: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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