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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务负责人对谁负责
释义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
    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对涉及会计工作的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会计等相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会计或出纳调离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会计单位的特点是什么
    独立会计单位的特点:
    1、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
    2、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3、在当地银行开户;
    4、独立经营活动;
    5、可以与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6、独立计算盈亏,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7、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会计是将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相关的日常业务数据逐日或定期提交给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三、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量刑指南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隐匿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会计资料的,构成犯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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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