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顺序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的顺序有两个,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被继承人去世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留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遗产,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