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人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发生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条件之一。 一、民法典已故无遗嘱财产应该如何继承 对于无遗嘱遗产,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处理。依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丧偶儿媳对其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公的房产 如果丧偶儿媳尽到了对于公公的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公公的房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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