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存在职业病危害或者劳动安全事故风险的岗位或者作业,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劳动者存在责任,那么应当根据责任大小相应减轻或者免除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存在职业病危害或者劳动安全事故风险的岗位或者作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发生劳动者职业病或者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依法的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因为劳动者的过错导致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在工伤事故报告中,如果劳动者自身存在责任,则应当根据责任大小相应减轻或者免除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