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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制裁的情形有?
释义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2)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3)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4)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行政制裁实施条件
    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2)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3)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1)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2)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依据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等。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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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