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优属意思是拥护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优待烈属、军属、伤残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共产党组织、人民政府、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开展的拥护军队、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和革命烈士家属的活动。拥军优属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其内容是:进行国防教育,为部队选送优秀兵员,协助军队保卫和建设国防。支持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帮助军队完成作战和训练任务。保护军事设施,尊重和爱护军队,协商处理好地方和军队之间的关系。接收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和离休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认真落实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优抚政策。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工作,帮助解决未随军家属的住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和拥军优属模范单位活动。重要节假日,组织慰问部队和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帮助部队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采取让利优惠等多种政策和方式,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劳动致富。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 征兵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初步考核、联合考核的步骤进行,对兵员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还应当进行走访调查。组织走访调查,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加;未经部队接兵人员签署考核意见的,不得批准入伍。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签署政治考核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