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明应该在哪里开 |
释义 | 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转诊证明在哪里开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 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流程与信息交换操作规范(试行)》第二十条: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逾期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 第二十一条:对于相同疾病多次治疗的转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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