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包括: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