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公路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五、货物的交接手续; 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等等。 一、危化品押运证怎么办 一、危化品押运证办理流程: 1、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2、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安排考试; 3、合格后发放危险品押运证。 二、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二、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涵盖什么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1、货物灭失、损坏及迟延交付的责任。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但如果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但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对由于为履行运输合同而使用了不良状况的车辆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引起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2、特殊风险的责任。若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在下述情况中产生的特殊风险所引起的,承运人应予免责:(1)当已在运单中明确议定和规定使用无盖敞车;(2)包装上标志或号码不足或不当;(3)由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代表托运人(发货人)或收货人所从事的货物搬运、装载、积载和卸载;(4)如货物根据其性质,在无包装或未予妥善包装时易于损耗或损坏的情况下,无包装或包装不良;(5)特别是由于断裂、生锈、腐烂、干燥、渗漏、正常损耗或虫蛀等易造成全部灭失或损坏的某些货物的性质;(6)承运活动物。托运人(发货人)因上述特殊风险损坏的货物,导致他人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 三、承运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应负担所需费用。 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