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释义
    第13条的内容是: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一部法律。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以第七十九号令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