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学历的报考条件: 一、高中学历现役士兵报考军官学校基本条件:1、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2、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土官满两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报考当年6月30日)。3、身体和心理健康,未婚。 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士兵招生对象还需同时具备: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非统招、非全日制和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且取得相应文凭的土兵也可报考。2.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报考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周岁。 二、专科学历士兵截止报考当年1月1日不能超过24岁,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服役需满一年。 三:本科士兵提干截止报考当年6月30日不能超过26岁,其中获得二等功奖励,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服役需满1年半(在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服役需满2年)。 法律依据: 《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第十三条 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指导所属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 (三)指导所属单位实施士兵考生的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组织士兵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军事专业科目考核和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师、旅、团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参照前款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单位有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三)组织实施考生录取工作; (四)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试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