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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不知道被告地址怎么办
释义
    法院起诉不知道被告人地址可以进行公告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即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指的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一、起诉离婚公告得公告几次
    公告离婚一般需要公告两次,即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这两次其实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想起诉对方离婚,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肯定要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对方一份,此时需要公告送达一次。在庭审当天,对方如果没有参加庭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还需要把判决结果以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形式送达对方,此时还需要公告送达一次。因此,一共是两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开庭前公告送达诉讼状、传票,开庭审理后,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继承纠纷被告开庭不到场怎么办
    被告又不到庭的,联系不上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60日后,法院可以开庭审理民事案,可以在被告缺席情况下,缺席判决。民事案一审,一般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审结。
    三、离婚传票不取怎么办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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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