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纳的是个体经营所得税。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季报)),下一年3月31日前完成年终汇算清缴(年报)。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只需季度按核定额缴纳,年末无需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投资者 工资 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 工资 、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