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可以不和男方发生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双方有实行夫妻生活的义务,男方强行和女方发生关系的,若没有实行暴力或者其他严重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会认定为强奸,如果您想离婚且不想与对方发生关系,您可以尝试分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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