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一、法院会为哪些被告人指定辩护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如何免费的法律援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寻求法律援助,应向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的相应理由和证明,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指定援助律师。 三、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由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没有钱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时,其本人和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关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