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意味着需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这三个条件,方才可能免予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因此,在对“首违不罚”进行判断时,大致可以从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这几个方面展开,结合免罚清单中认定免予处罚的考量因素和司法判例,综合判断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满足“首违不罚”的条件而免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