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主动更换开庭审理法官 |
释义 | 法律主观: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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