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工商局会进行调解。根据新《投诉办法》主要有以下调整:一、调整工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管辖原则。首先,在级别管辖上,明确由县(市)、区工商机关管辖。但上级工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处理下级工商机关管辖的消费者投诉;下级工商机关管辖的消费者投诉,认为需要由上级工商机关处理的,可报请上级工商机关决定。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也可授权其派出机构(如基层工商分局),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其次,在地域管辖上,明确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机关管辖。 此外,根据《办法》规定,工商部门调解消费纠纷职责的同时,也明确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诉讼、仲裁、消费者协会调解和人民调解等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从机制上推动形成全社会消费维权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