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没有交社保,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如果企业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有权到有关企业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属实,应当对不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做出处罚。《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 ,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