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必须按照医生的诊疗计划接受治疗,包括治疗期限。在治疗期限内,如果确实需要转换医院或医生,应当经过原治疗医院或医生同意,并将转换情况告知新医院或医生。如果未经原治疗医院或医生同意而私自转换,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由患者自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患者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诊疗计划接受医疗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医疗措施和不当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倘因患者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发生医疗事故的,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