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区别 |
释义 |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在于,名义股东是公司股东名册和章程中的股东,而实际出资人是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法院应认定实际出资人的权利有效,并不支持名义股东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主张。 法律分析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有:名义股东是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中的股东,是名义上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而实际出资人是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东权利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前两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益分配机制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益分配机制是指在股权结构中,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在权益分配方面存在的差异。实际出资人是指真正出资并承担风险的股东,其享有相应的股权收益和决策权。而名义股东则是指以其名义持有股份,但实际上并未出资或承担风险的股东,其权益受到限制。 在权益分配方面,实际出资人通常享有更多的权益,包括分红权、投票权以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而名义股东的权益相对较低,可能只能获得有限的分红权,且在公司决策中无实际发言权。 这种权益分配机制往往是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等法律文件约定的。其目的是确保实际出资人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并保护公司利益免受名义股东滥用权益的影响。 总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益分配机制是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益分配机制,确保了股权结构的公平性和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实际出资人承担风险并享有相应权益,而名义股东的权益受限。这一机制旨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权益,防止名义股东滥用权益。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实际出资人获得更多权益,包括分红权、投票权和决策权。这有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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