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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是谁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房屋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归谁,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该房产的可能,如果其他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现该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从而不会再为其他人办理过户。
    (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
    第二十条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而买房人务必要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正式过户,否则法律将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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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