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兵年限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就是军龄可以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但这是指2012年7月1日及以后退役的军队人员,如果是早先退出的军队人员是不符合此项规定的。 军龄是可以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社会保险一般会把军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都核算养老金。国家明确规定,作为军人享受的八项保险待遇之一,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军人退役之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养老保险政策军地衔接问题,对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国家给予的补助。当兵年限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就是军龄可以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其次军队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又分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员工基本养老制度实施前,经分配安置的,军龄自动转化为工龄,待分配安置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可合并计算为一般工龄。 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转业、退役军人的军龄视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并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