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