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暑假工合同违约责任及赔偿措施 |
释义 | 暑假工合同毁约不需要赔偿,但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暑期工需要签劳动合同以保障权益;暑期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期限短,但仍属劳动关系;无论是暑假工还是长期员工都应签订合同,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分析 一、签订暑假工合同毁约怎么赔偿 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暑期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暑假工需要签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需要签合同; 2、短期劳动合同; 3、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已经发生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付工钱,是很难追求责任。 4、跟老板沟通,努力争取签合同。如果是非正规的民企,不签合同很常见。就看你们之间的信任度如何了。要是找不到其他的工作,你又想做,那就做,注意安全。 三、暑期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吗 从法律性质上看是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短期的。目前业内大多数人认为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暑期工的工作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比较近似。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劳务行为的法律,此类只能适用类推原则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调整。暑期工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唯一障碍是主体问题。直接反映出的就是社保缴纳。这也是法律上的空白。但是从法律性质上分析,暑期工还是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因为大学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获得了报酬,而且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唯一的区别是不能缴纳社保,和用工期限较短。其实从实务角度出发,无论是何种法律关系,只要合同签订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损害你的基本权益就可以了。劳动合同法中最想类似的规定就是非全日制用工,但是不能适用暑期工。 不管是暑假工还是长期的员工都是要签订合同的,这个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先找公司商议一下,如果商议的结果是不签订,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暑假工合同毁约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然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暑期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企业不签合同,劳动关系难以证明,追求责任也较为困难。因此,与老板沟通并努力争取签订合同是重要的。虽然暑期工签订的合同性质上更接近劳务合同,但从法律性质上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无论何种法律关系,只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不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遇合同未签订情况,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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