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务中心办身份证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办理省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交验、核对户籍资料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指纹采集交纳证件工本费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2.办理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须回户籍派出所办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交验、核对户籍资料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指纹采集交纳证件工本费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3.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在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厅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在各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厅户籍业务窗口办理交纳证件工本费即办即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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