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应当由提出做司法鉴定的人预先缴纳司法鉴定费用。在司法鉴定中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以及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一、什么是虚假司法鉴定鉴定的原则有什么 虚假司法鉴定指的是不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虚假鉴定;鉴定机构受到暗示、打招呼有意不予受理鉴定,并出具虚假理由的退回函,也同样属于虚假鉴定的违法行为。 司法鉴定的原则是: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 二、隐私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的区别 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特殊需要,经充分协商,我们可以派专业的鉴定人员为您出庭作证,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后者常用于不便公开采样,对结果肯定或否定不很敏感等客户。司法鉴定必须由专业人员采样,个人鉴定则可以自行采样,匿名寄送。两者的收费标准也不相同。大多数司法鉴定可以要求数量可观的精神赔偿,而个人鉴定则不行。 三、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 司法鉴定不受理个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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