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一、合伙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如下方面: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等等。 二、合伙合同纠纷与入伙退伙纠纷区别有没有 合伙合同纠纷与入伙退伙纠纷区别也是有的,但这两个案由相近,入伙退伙纠纷涉及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和基础是入伙退伙这一法律事实,合伙协议纠纷涉及的主要权利义务是在合伙过程中以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为主要争议焦点构成案件的案由。 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诉求进行判决,如果诉求合理,而且有足够合法的证据支撑,那么支持诉求的。法院会注重审查各方是否存在合伙协议及协议约定的具体内容。不存在合伙协议或各方对协议成立、效力有较大争议的,则要注意审查双方在实际经营中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合伙事务管理方案及相应记录材料。同时注意考察是各方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情况,是否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三、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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