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饭店充钱可以退还剩余金额,拒不退还的,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处理,饭店销售的预付费充值卡,消费者在充值后不希望继续服务的可以退还剩下的金额。如果办卡协议中无约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形式(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的。如果企业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否则就属于违法。,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形式(试行)》二十二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