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户口本丢了可以补办吗怎么补办
释义
    一、户口本丢了可以补办吗
    户口簿丢了如何补办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基本上这种情况和上述补办户口本的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在补办户口本的过程中,还需提交户主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补办户口本是不用缴纳手续费的,一般情况下只用缴纳工本费。至于工本费多少,各地又有不同。一般是5到20元不等。身份证丢了如何补办受理单位: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应提交的材料: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1.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后,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3.居民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本人居民户口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身份证丢了可以去补办户口本吗?
    户口本及身份证丢失,应当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没户口本不能补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必须用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可以补办吗?
    不可以必须要居住证或户口簿。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用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补办户口本吗
    不可以:补办身份证,必须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丢失的,应该先补办户口本: 1,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的,户口本遗失的,原由上应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办理; 2,户主因事(身份证遗失)不能办理的,在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并并按户主的手印后,可以委托户内的其他成年人员带上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补办户口本; 3,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因由户主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当事人再补办身份证;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40:12